以上的情形都會牽連到和校方之間的退費問題。為了避免在特殊狀況下,無法取得退費的情形,學生務必在事前瞭解校方的退費規章內容,才不會憑白損失金錢或校方發生不愉快。
如欲取回全額或大部份的預繳學費,通常必須在語文學校開課前一個月以上就提出書面申請,如果等開課後,通常都不退費。就讀於中學者,則大都必須在至少一至二學期之前提出退費申請。
學生在申請學校時需簽妥申請表格,但在簽名之前務必看清楚退費規定的內容,瞭解並同意後再簽字。日後如有需退費的狀況,需依照其步驟申請辦理。
如果是委託代辦中心辦理,也務必請其詳細解釋校方的退費規章,以保護本身之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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